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112.公司名稱:康和期貨(股)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子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持股 95.71 %之子公司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子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8.因應措施: 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應申報內容: 康和期貨董事會決議104年度擬提撥員工酬勞新台幣2,026,390元及 董監酬勞新台幣5,083,752元,均以現金方式發放,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28D7BF7828DBC0D8
arrow
arrow

    th1651w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